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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汇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汇嘉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5309
基金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3个月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余亮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3月20日
基金经理 吕鸿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8月1日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同时本基金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久期管理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策略,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03月26日生效。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
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见下表:
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40%
100万≤M<500万0.20%
500万≤M按笔收取,1000元/笔
赎回费
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
Y
7日≤Y
Y≥1个封闭期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归
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92,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
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特
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在封闭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
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
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
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
持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存在着基金无法
继续存续的风险。
4、本基金为定制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5、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特定机构
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
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
出现的特殊事件。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
合同》的约定决定延缓支付。
(4)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
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较低,可
能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能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
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
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
利影响或损失。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最大的风险。利率风险
指由于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使得资产支持证券价格和利息产生波动,从而影响到基金业绩。流动性风险是
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不活跃导致的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指由于发行方提前偿还所导致的收益率下降的风
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funds.com(客服热线:956026/400-620-8888(免长途话费)
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