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鼎 顺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华夏鼎 顺三 个月 定开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5364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8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公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华 夏 鼎 顺 三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华
夏 鼎 顺 三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书 (更新 )》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21年 3 月 8 日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为 2021 年度 的第 1 次分 红
各基金 份额 类别 的简 称 华夏鼎 顺三 个月 定开 债券 A 华 夏 鼎 顺 三 个 月 定 开 债 券
C
各基金 份额 类别 的交 易代 码 005364 005365
截止基 准日 各基 金份 额类
别的相 关指 标
基准日 各基 金 份 额 类 别
的 份额 净值 (单 位 :人 民
币元 )
1.0255 -
基准日 各基 金 份 额 类 别
可 供分 配利 润(单 位 :人
民币 元)
20,317,574.98 -
截止基 准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定 的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各基 金份 额 类 别 应 分
配 金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4,063,515.00 -
本次下 属分 级基 金分 红 方 案 (单 位 :元/10 份 基 金 份
额) 0.155 -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51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 记日 2021年 3 月 11 日
除息日 2021年 3 月 11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21年 3 月 12 日
分红对 象 权益登 记日 在本 公司 登记 在册 的本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NAV)确 定 日 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 ,该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将 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 直接 计入 其基 金账 户,投 资者 可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起 查询 、赎回 。(本 基
金为 定期 开放 式基 金,请 投资 者关 注本 基金 开放 期业 务办 理公 告)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的财 税[2002]12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及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 企 业 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利 润 ,暂 不 征
收所 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 费和 红利 再投 资费 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3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开放期,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4月1日(含当日),如有调整,请遵循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