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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
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05月10日起,对旗下中加心悦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
相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管理费率和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整为0.40%;
2、本基金调整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调整前申购费(A类)
调整后申购费(A类)
申购金额M
M<100万
100万≤M<500万
M≥500万
申购金额M
M<100万
100万≤M<500万
M≥500万
申购费率
0.80%
0.6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费率
0.40%
0.2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及《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更
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等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第一部分前
言
第二部分释
义
第七部分基
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
务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修改前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
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夏英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后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
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
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
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夏远洋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
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
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章节
一 、基 金 托
管协议当事
人
二 、基 金 托
管协议的依
据 、目 的 和
原则
十 一 、基 金
费用
修改前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夏英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电话:(0571)88267931
传真:(0571)88268688
联系人:俞挺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内容与格式〉》、《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订立本托管协议。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管理费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后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夏远洋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电话:010-86600112
传真:(0571)88268688
联系人:刘灿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格式〉》、《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本
托管协议。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
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
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调低管理费率以及调低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他修订事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亦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就上述调整事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05月10日起生效,基金
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
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
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