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聚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7]196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8年4月27日
至2018年7月2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7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1
份额类别 中欧聚瑞债券A 中欧聚瑞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49,655,175.06 54,533,988.00 204,189,163.0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3,377.50 7,762.50 31,14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49,655,175.06 54,533,988.00 204,189,163.06
利息结转的份额 23,377.50 7,762.50 31,140.00
合计 149,678,552.56 54,541,750.50 204,220,303.0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6,605.85 3,698.00
10,303.8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1% 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8月2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仅在场外销售,故无场内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4、本基金募集期间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6,605.85份,占A类份额的实际比例为0.0044%,四舍五入结果为0.0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和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