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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双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鹏扬双利 债券
基金主代 码 005451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8年 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鹏扬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告依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作管理 办法》、《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鹏 扬 双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鹏 扬 双 利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 基准日 2021年 9 月 17 日
有关年度 分红次数 的说明 本次分红 为 2021 年度第 三次分红
下属分类 基金的基 金简称 鹏扬双利 债券 A 鹏扬双利 债券 C
下属分类 基金的交 易代码 005451 005452
截止基准 日 下 属 分 类
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 位 :人 民
币元) 1.1561 1.1424
基准日下 属分类基 金可供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人民币 元) 165,569,838.93 925,452.38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类 基 金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
- -
本次下属 分类基金 分红方案 (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 0.4500 0.430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 日 2021年 9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1年 9 月 28 日
现金红利 发放日 2021年 9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 日在本基 金注册登 记机构登 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 资相关事 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 再投资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NAV)确 定 日 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该部分 基金 份 额 将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直 接 计 入 其 基 金 账 户 ,投 资 者
可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 事项的说 明 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 务总 局 的 财 税 字[2002]128 号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 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 事项的说 明 1)本基金本 次收益分 配免收收 益分配手 续费;
2)收益分配 采用红利 再投方式 免收再投 资的申购 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