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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文体休闲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文娱传媒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二、《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文体休闲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中证文体休闲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消闲用品、摄影产品、酒店、度假村与豪华游轮、消闲设施等相关行业的代表性公司作为指数样本股,综合反映文体休闲相关主题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
……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设定本基金的基准为中证文体休闲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能客观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修订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文娱传媒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中证文娱传媒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 选取业务涉及视频、直播、游戏、电影、IPTV/OTT、数字出版、数字营销、在线教育、赛事演出等符合新技术和新消费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证券,以反映文化、娱乐以及传媒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设定本基金的基准为中证文娱传媒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能客观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实质性调整,且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本基金修订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合同》条款生效。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按规定对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并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gf.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