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运作效率、提升投资者体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订《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将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赎回资金交收时间从T-5日修改为T-3日,具体如下:
涉及法律文件 修改前 拟修订为
《托管协议》中“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四)资金净额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5日赎回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出金额之和)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日赎回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出金额之和)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上述修订自2021年7月1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