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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5日证监许可[2008]1106号文核准募集,于2008年11月12日成立。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三个保本期于2018年1月2日到期,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2018年1月2日(含)起至2018年1月15日(含)止。自2018年1月16日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指数修订公告,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将自2024年10月28日起更名为“中证A100指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将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更新标的指数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名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南方中证100指数”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指数”,基金代码保持不变(A类基金份额代码:20221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691)。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2、标的指数名称修订为中证A100指数,相应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0%。
3、上述修订仅涉及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的变更,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