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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12-07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送出日期:2021-12-08
一、产品概况
前海联合泓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5722
瑞定开债券
新疆前海联
浙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合基金管理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3-07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三个月定期开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放
基金经理 张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2021-08-20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11-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继续
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
投资目标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为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投资范围
据、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或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
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
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在每个交易日日终,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2)期限结构策略;(3)类属配置策略;
(4)信用债投资策略;(5)杠杆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
主要投资策略
券的投资策略;(7)个券挖掘策略;(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投资策略;(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
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比较图
注: 1、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7日生效,2018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 0.8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40%
500万元≤M 1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60%
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风险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进行运作,封闭期长度为3个月,
封闭期间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某个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
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开放期的时长为5至20个工作日。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2)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法律风险
(3)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
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
(5)国债期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
国债期货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
险。
(6)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上述投资者在赎回其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上述投资者在大额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时,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
(7)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2、本基金主要风险还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
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风险详见《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
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故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
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qhlhfund.com][客服电话:
4006-4000-99;0755-88697000]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