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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投资服务,根据长安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5743,C类代码:005744,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8日起,调整直销网上交易平台交易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基金份额数量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基金份额数量。
一、调整方案
自2021年12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业务时,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每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均调整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每笔赎回或转出申请的最低基金份额限制调整为0.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1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二、重要提示
各基金代销机构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或转出申请的最低基金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基金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仍保持“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的规则不变。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688)咨询有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