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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公告
2022年11月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对“17南三01”(债券代码:143055)和“16南三01”(债券代码:136803)估值价格由中证普通估值价格调整为中证特殊估值价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就本公司管理的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债券,经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17南三01”(债券代码:143055)和“16南三01”(债券代码:136803)采用中证特殊估值价格。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