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淳合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05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6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054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61,184,909.2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8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96.11%。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6月15日
除息日 2020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6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2020年6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相应
基金份额;
2)分红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2020年6月17日。
3)因本基金处于封闭期,红利再投资份额的可赎回起始日为最近的一个开放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