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月28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基金代码 006119
ETF联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11-1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18-11-15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周大鹏先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16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等)、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
1,000,000≤M
申购费(前收费)
3,000,000≤M
M≥5,000,000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
N
7天≤N
30天≤N
365天≤N
N≥730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5%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联接基金风险,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目标ETF,
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标ETF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目标ETF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ETF
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2、跟踪偏离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
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组合与跟踪基准之
间产生偏离:(1)目标ETF与标的指数的偏离;(2)基金买卖目标ETF时所产生的价格差异、交易成本和
交易冲击;(3)基金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时所产生的跟踪误差;(4)基金申购、赎回因素所产生的跟踪误
差;(5)基金现金资产拖累所产生的跟踪误差;(6)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所产生的跟踪误差;(7)其
他因素所产生的偏差。3、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但由于投资方法、
交易方式等方面与目标ETF不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ETF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4、其他投资
于目标ETF的风险,如目标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ETF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
错误的风险、目标ETF退市风险、申购赎回失败风险等等;5、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
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