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62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泳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
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A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203 006204
截止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元)
1.0773 1.0931
基准日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单位:
元)
52,182,657.01 16,553.7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0 0.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
除息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
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日为:2020 年 3 月 16 日;
2)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基金
账户日:2020 年 3 月 17 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
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
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
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
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
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
一并划转。
(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
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
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
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20 年 3
月 13 日 15:00 前)通过销售网点及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
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
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
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
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3)咨询办法
1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qhlhfund.com/。
2)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40-0099(免长途电话费)、0755-82780666。
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
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基金
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