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
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36号),注册日期为:2018年06月25日,基
金合同已于2018年9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
债务人如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
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
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
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收益率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3月27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
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设立日期:2015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联系人:张绍东
联系电话:0755-23695990
传真:0755-82788000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842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30%
2 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 25%
3 深圳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
4 凯信恒有限公司 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3名独立董事。
黄炜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在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工作,担任信贷部副经理;2002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工商银行深
圳分行工作,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新疆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邓清泉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重庆华华塑料有限公司、
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磊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投资银行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投资银行部,现任杭州
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耕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国际部、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新财富》杂志社,2009年1月起担任五
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备组负责人。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孙学致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吉林省
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独立管
理人。
冯梅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编辑、山西财经大学
副教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现任北京科
技大学教授。
张卫国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大学;2004
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华南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
宋粤霞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历任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文员、中国平
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足球俱乐部财务主管,现任凯信恒有限公司总
经理、执行(常务)董事。
赵伟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厦门南鹏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证
券通信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2015年1月加入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部门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耕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邱张斌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及大成
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总监,2018年10月加
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刘菲先生,大学本科;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电脑部、中国银河
证券宜昌新世纪营业部电脑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营业部电脑部、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等,2007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2015年5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2015年8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
信息官。
周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日本电信电话有限公司(日本)研发部,
深圳市联想信息产品有限公司开发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乾坤
期货有限公司合规部,2015年8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兼机构业务部、渠道业务部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雅洁女士,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基金投资研究经验。2013年6月至2015
年9月在博时基金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和投资工作,曾担任博时上证企债30ETF
等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2月至2013年5月在融通基金从事信用债研究
工作。2015年9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前海联合泳祺纯债(2018年9月6
日至今)兼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2015年12月24日至今)、前海联合添和纯
债(2016年12月7日至今)、前海联合永兴纯债(2017年8月14日至今)、前
海联合添惠纯债(2018年4月10日至今)、前海联合泳盛纯债(2019年1月10
日至今)和前海联合泳益纯债(2019年5月23日至今)的基金经理。曾任前海
联合添鑫定开债券(管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和
前海联合添利债券(管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9年9月22日)的
基金经理。
黄浩东先生,硕士研究生,8年证券投资研究经验,于2019年8月加入前
海联合基金。2011年7月至2019年8月任职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副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现任前海联合泳祺纯债(2020
年3月26日至今)兼前海联合添惠纯债(2020年3月26日至今)和前海联合
添利债券(2019年12月17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总经理王晓耕女士,总经理助理张永任先生,权
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何杰先生,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王静女士,基金经理
黄浩东先生,基金经理林材先生,基金经理敬夏玺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
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
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
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
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
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
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
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
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
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
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
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6022.97亿元,比去年末增加42.9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八十六只,分别
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
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
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
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
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
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
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
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
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
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
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
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
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
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
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
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
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
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
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
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
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6个月定开债券基
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
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
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
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
制造股票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
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基金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
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3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3-5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
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
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
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
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
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
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
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
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
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
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
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
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
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
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qhl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40-0099
(2)前海联合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余伟维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25129526
传真: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陈艳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隐煜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四、基金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
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
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和货币市场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增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
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
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
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
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基金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
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
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
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
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
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基金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
回报率,通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
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
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
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
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
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
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
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
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基金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
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基金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
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
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
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基金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
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
降低组合波动率。
4、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
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
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
收益空间。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
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
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
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发行总量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指同一信用级别)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投资于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2)、(7)、(8)、(13)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修改基金合同,但须提前公告。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2、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
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
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
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
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单位停
止编制该指数、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经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
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32,473,000.00 98.74
其中:债券 832,473,000.00 98.7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2,718.35 0.05
8 其他资产 10,172,094.47 1.21
9 合计 843,097,812.8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32,473,000.00 100.4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8,060,000.00 34.7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32,473,000.00 100.4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401 18农发01 500,000 53,750,000.00 6.48
2 180206 18国开06 500,000 53,305,000.00 6.43
3 190208 19国开08 500,000 50,300,000.00 6.07
4 190214 19国开14 500,000 50,105,000.00 6.04
5 190211 19国开11 500,000 50,070,000.00 6.0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
说明
1.18民生银行01债务主体被监管机构处罚事项:
(1)2019年4月2日,根据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6、78、80号,因以
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量;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等案由,民生银行被大
连银保监局处以合计250万元的罚款。
(2)2019年12月14日,根据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6号,因民生银行
总行同业票据业务管理失控(该违规事实下具体违法行为已由属地监管部门处
罚。);民生银行总行违反内控指引要求计量转贴现卖断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民生银行总行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管理不到位等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民生银行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整改,
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民生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上述
罚款占其净资产及净利润比例低,且民生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AAA评级,
上述事项对民生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
计。
本基金投资于民生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民生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
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民生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民生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
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2.19宁波银行01债务主体被监管机构处罚事项:
(1)2019年3月3日,根据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因违规将同业
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宁波银行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2019年6月28日,根据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59号,因违反信贷
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违规开展存贷业务、员工管理不到位、向监管部门
报送的报表不准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宁波银行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27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直接
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3)2019年6月28日,根据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62号,因销售行为
不合规、双录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
条、第四十八条,宁波银行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
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4)2019年12月5日,根据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67号,因设立时点
性规模考核指标,股权质押管理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宁波银行被宁波银保监局处以罚款40万元,并
责令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宁波银行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上述罚
款占其净资产及净利润比例低,且宁波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AAA评级,上
述事项对宁波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
计。
本基金投资于宁波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宁波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
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宁波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宁波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
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
形。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172,094.4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172,094.47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
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 1.35% 0.05% 2.10% 0.05% -0.75% 0.00%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67% 0.05% 1.31% 0.05% 3.36%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 6.08% 0.05% 3.44% 0.05% 2.64% 0.00%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 1.63% 0.06% 2.10% 0.05% -0.47% 0.0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 5.98% 0.13% 1.31% 0.05% 4.67% 0.08%
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 7.71% 0.11% 3.44% 0.05% 4.27% 0.06%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份额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或提高销售服务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
年11月6日刊登的《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2019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
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此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经理相关
信息的更新截止日期、其他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
止日期;
2、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6、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