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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将分设A类、C类、D类三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表:
基金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6319
006320
019264
基金份额简称
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A
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C
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D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D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D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1)对于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上述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确认金额M(元)(含申购费)
M<100万
100万≤M<500万
M≥500万
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0.04%
0.02%
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实施差别优惠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确认金额M(元)(含申购费)
M<100万
100万≤M<500万
M≥500万
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0.4%
0.2%
1,000元/笔
2.赎回费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天)
0-6
7及以上
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1.5%
0%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100%
-
3.管理费和托管费
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四)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D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D类基金份额与每份其他类别基金份额有同等表决权。
(六)D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D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七)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网址:www.hcfunds.com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夏南
联系电话:021-60195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传真:86-21-61101630
网址:www.leadbank.com.cn
如本基金变更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2月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附件:《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全文
第一部分 前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修订前
指定媒介
指定报刊
指定网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
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修订后
规定媒介
规定报刊
规定网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
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
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5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
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第 十 九 部 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
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分为A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A类
份额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38797888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
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
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
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
存15年以上。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
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
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
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分为 A 类、C
类和D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
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三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A
类、D类份额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818088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
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
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
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
存20年以上。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五、基金财产的
保管
十二、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的
保管
十三、基金有关
文件档案的保
存
修订前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
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
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
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
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应保证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
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
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因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合同
传真件与事后送达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的后
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
金合同终止后不少于15年。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
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
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
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
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
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十五年以
上。
修订后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
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
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
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
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
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应保证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
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
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因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合同
传真件与事后送达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的后
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
金合同终止后不少于20年。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20年。如不能
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
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
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
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
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二十年以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