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管理的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博道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指数基金相关的风险揭示内容。
上述两只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于2021年3月26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d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85-2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