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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29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 基金代码 006731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A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673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12-0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1-01-19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区德成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1-04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的
期限。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其他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
投资范围
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
主要投资策略
信用债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收费方式/费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备注
率
M<100万 0.80% -
100万≤M<200万 0.5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M<500万 0.30% -
M≥500万 1000元/笔 -
N<7日 1.50% -
赎回费
N≥7日 0% -
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份额基金申购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其他费用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
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
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国债
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本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事项,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本
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