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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日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3日起开通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现将开通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自2023年3月3日起正式开通,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二、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列表如下: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A/C 007119/007120
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混合A/C 008969/008970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混合A/C 014362/014363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上述基金可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的下列基金进行相互转换,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A/C 007119/007120
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混合A/C 008969/008970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混合A/C 014362/014363
注:基金暂停申购/赎回时转换转入/转出同时也暂停。基金的转换申请需遵循转入基金的大额申购限制约定。对于超过限额的转入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三、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若销售机构未销售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其所销售的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转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6、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9、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转出与基金份额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转出参照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0、对于存在一定持有期限要求的基金,投资者转换转入该基金的份额需按照具体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至少持有满一定期限,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的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单笔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转出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转换的计算方式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1、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或申购费用相同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人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而定。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转换的举例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睿远A基金50万份,持有5天后转换为睿远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睿远A基金份额净值为1.4500元,转入睿远B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5元,睿远A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1.50%、申购费率为1.0%,转入睿远B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00,000.00×1.4500=72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725,000.00×1.50%=10,875.00元
申购补差费用=(725,000.00-10,875.00)*0.015/1.015-(725,000.00-10,875.00)*0.01/1.01=3,483.03元
转换费用=10,875.00+3,483.03=14,358.03元
转入金额=725,000.00-14,358.03=710,641.97元
转入份额=710,641.97/1.0045=707,458.41份
六、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5)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或拒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和公告一般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七、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若基金设有最短持有期限(因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按照基金合同的“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的约定另行计算),该基金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3、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热线(400-920-1000)进行查询。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作出调整,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