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8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关于准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657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关于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内容包括修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并同意将“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
为“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于2019年5月16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基金转型实施之日起,《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
日起失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通慧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
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
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
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
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等。有关港股投资相关的特定
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
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
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
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
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16日,有关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截止日为
2019年12月28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1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4、法定代表人:高峰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2001]8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755-26947517
11、联系人:赖亮亮
12、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13、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
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
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投资银行业
务内核负责人及场外市场部行政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法律事
务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场外市场部负责人、投行业务条线负责人。2018年2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律磊先生,法学硕士,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原国务院法
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等。2019年8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常务投资顾问,兼
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
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资
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
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全
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
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
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
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
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
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余志勇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19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2
年7月至1997年9月就职于湖北省农业厅任研究员,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闽
发证券公司任研究员,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
2007年4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组组长、研究
部总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2年8月10日至2014年
12月24日)、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25日至2017年11月17
日)、融通增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13日至2018年7月24日)、
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2日至2018年2月28日)、融通通
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19日至2017年12月12日)、融
通通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9日至2018年4月11日)、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至2017年8月17日)、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至2018年12月26日)、融通
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8日)、融
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3日至2018年7月4日)、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7日至2019年7月15日),现
任组合投资部总监、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5日起
至今)、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8日起至今)、融通通慧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16日起至今)、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11日起至今)、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16日起至今)。
黄浩荣先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5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4
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19日)、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10日)、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0日)、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19日)、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
28日至2018年9月19日)、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7月
28日至2018年8月10日)、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
日至2018年8月10日)、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日至2018
年9月19日)、融通通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9月
19日)、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8月10日)、
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8月10日)、
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10
月10日),现任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8日起至今)、融通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日起至今)、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9日起至今)、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11月7日起至今)、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20日起至今)、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0月11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由余志勇先生和彭炜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
自2019年7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由余志勇先生、彭炜先生和黄浩荣先生
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9年12月29日起至今,由余志勇先生和黄浩荣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权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张延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付伟琦先生,组合投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余志勇先生。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
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
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
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
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编:100032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基
金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
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
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
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增长率、M2增
长率及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
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
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
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财务分析和股票估值分
析的三层分析来逐级优选股票,在确定优质备选行业的基础上,发掘技术领先、竞争壁垒明
显、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并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组合式投资。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将从行业
基本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票估值等方面对备选投资标的进行分析,并将股票流动性作
为投资组合构建的重要考虑因素:
(1)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
具体分析而言,行业地位方面,选择在产业链上有稳固地位,行业壁垒高的上市公司;
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对公司产品和研发团队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符合具备创新技术的
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理层优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清晰的竞争战略,人员
激励到位的公司。
(2)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的财务分析偏重于公司的成长性分析。本基金通过对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系统
性的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业务成长能力、持续
经营能力、资金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对公司做出综合分析和评价,预测公司未来
的盈利能力,挑选出有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3)上市公司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包括盈利性指标(市盈率、市销率等)、
增长性指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股票进行多方面的评
估。本基金同时将公司市值与行业竞争对手,未来市场成长空间进行多维度对比。基于以上
的综合评估,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从中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
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资产配置的流程。
(1)久期管理
根据对利率趋势的判断以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确定各类债券组合的组合久期策略。
(2)类属配置与组合优化
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可转换
债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六个子市场。在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
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
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
(3)通过因素分析决定个券选择
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
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财产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
值评估,从中选择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相近品种中,相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种;到期期限、收
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券种;同等到期期限和收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
选择高票息券种;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的券种;公司成长性良好的可转债品种;转债
条款优厚、防守性能较好的可转债品种。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的原则,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以期获得
稳定的收益。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
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计划。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积极调整投资策略。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
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
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
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本
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
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
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
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
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
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率×75%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
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
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2、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
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因投资相关规定范围内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
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融通通慧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12月13日披露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次更新内容如下:
根据截止2019年12月28日的信息,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内容。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