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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锐泓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46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锐泓债券A 德邦锐泓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461 00746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39 1.044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88,043,258.15 76.4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400 0.340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13 日
除息日 (场内)- (场外)2023 年 3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3 月 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转投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3 年 3 月 13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3 月 15 日起可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23年3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若需要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为准)。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