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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2号)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基金代码007492
基金简称A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券A基金代码A 007492
基金简称C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券C基金代码C 021139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暂未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19日
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10月20日
基金经理陈芳菲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6年03月09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其他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通过研判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
投资目标
取稳健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投资范围相关规定。
本基金界定的政策性金融债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
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本基金不参与股票资产的投资,同时本基金不
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以及期货等
衍生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动态收益增强策略;4、相对价
主要投资策略
值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全价指数收益率*10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券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万0.80%
申购费(前收100万≤M<300万0.50%
费)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1000.00元/笔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券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前收
不收取申购费
费)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A类0.00%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C类0.1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6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银行汇划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的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
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2%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2,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低风险品种,本基
金适合经基金管理人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C2-C5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并
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
2、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
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
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
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
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boscam.com.cn][客服电话:021-
60231999]
1、《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