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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根据相关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9日起,降低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数量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587,C类:007588)
二、调整方案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调整:
调整后,投资人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首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首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上述最低金额的限制;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费)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