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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浙商丰裕纯债基金代码007587
下属分级基浙商丰裕纯债A浙商丰裕纯债C
金的基金简
称
下属分级基007587 007588
金的基金代
码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2019-12-19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效日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1-02-22
金经理的日期刘俊杰
证券从业日期2010-06-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3-12-07
金经理的日期何康
证券从业日期2019-07-16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
情况。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交易的凭证类信用衍生品以及
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留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书
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类证券的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5、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6、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90%+一年期定存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丰裕纯债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500,000 0.80%-
500,0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
M>=5,000,000 1000元/每笔-
N<7日1.50%100%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
N>=7日0%100%计入基金财产
浙商丰裕纯债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赎回费N<7日1.50%100%计入基金财产
N>=7日0%100%计入基金财产
申购费: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10%
浙商丰裕纯债A--
销售服务费
浙商丰裕纯债C-0.0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
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
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
定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
而面临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4、信用衍生品金融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
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
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
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