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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开债
007710
2019年9月26日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
2024年10月30日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 2024年度第3次分红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开债A
007710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开债C
007711
截至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额类
别的相关 指标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额)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1.0272
9,608,318.38
0.19
1.0313
8,941.74
0.23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2024年11月6日
2024年11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11月7日
权益登记日在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4年 11月6日除权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于 2024年11月 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年11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
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4年11月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11月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11月6日前(不含2024年11月6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