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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商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2月6日起终止与民商基金的代销合作,并停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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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