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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成立于2019年9月4日,并于2022年9月29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管理人2022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等业务安排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重启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乐享一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7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2月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12月1日
下属分类的基金简称 平安乐享一年定开债A 平安乐享一年定开债C
下属分类的交易代码 007758 007759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注: 1、本基金本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14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2、本基金自2022年12月15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期,如调整开放期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转入时除外。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14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本基金自2022年12月15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元。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申购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不含利息),自开放期首日起至T日(含首日),若申购金额接近、达到或超过80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的公告,自T+1日起不再接受申购申请,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40%
100万≤M<300万 0.30%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申购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7、8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4转换转入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举例如下:
A、本基金A类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或相等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4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
a) 转出基金即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0.00%=0.00元
b) 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40%,因此不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00元。
c) 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d) 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0.00)÷1.1500=9130.43份
B、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A类份额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2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本基金的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a)转出基金即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10%=11.50元
(b)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1500-11.50=11,488.5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低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40%,因此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1,488.50×0.40%÷(1+0.40%)-11,488.50×0.30%÷(1+0.30%)=11.40元
(c)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0+11.40=22.90元
(d)转换后可得到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0-22.90)÷1.0500=10,930.57份
(5)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如享受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如有费率优惠,具体详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基金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2)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5.1其它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新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将会刊登相关公告或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6.基金净值信息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重启运作之日(即2022年12月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取1.0000元。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3)本基金将于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2022年12月15日)起进入封闭期。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请投资者注意。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重启运作并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