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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前海联合淳丰87个月定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8012
开债券
前海联合淳丰87个月定
基金简称C基金代码C 008013
开债券C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8月26日暂未上市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87个月定期开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年08月20日
基金经理张文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1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其他
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以终止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进行相关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暂停运作时,上述连续期间中断,本基金恢
复运作后重新开始起算。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
投资目标
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为债券(包括国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严格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投资
投资范围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本基金不投资
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
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2、信用债投资策略;3、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4、杠杆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5、现金管理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
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8月26日生效,2020年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注: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类0.25%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31,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其他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相关服务机构
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衍生品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
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2.审计费用、
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
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
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
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
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在本基金的封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
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
期方可赎回。
(2)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
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3)本基金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基金采用的摊余成本法核算不等于保本,当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所持固定收益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可能导致份额净值下跌。
(4)封闭期到期日若有部分资产未变现或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
本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
现的财产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部分赎回款,未变现资产对应的赎回款项应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
变现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的变现净额来确定。基金管理人应
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对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安排进行公告,并提示最终赎
回价格和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5)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
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基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
类品种进行处置。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7)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
(8)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2、本基金主要风险还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风险详见《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故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qhlhfund.com][客服电话:
4006-4000-99;0755-88697000]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