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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本公司将自 2021年 11月 1日起增加申万宏源和申万宏源西部为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8044、C类份额 008045,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5523 http://www.swhysc.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95523 http://www.swhysc.com
自 2021年 11 月1日起,投资者可按照申万宏源和申万宏源西部提供的方式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详见上表
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详见上表
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上述两家机构的规定。
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