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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同泰慧选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8093/C类0080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17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2年12月17日。2022年12月17日为非工作日,因此若截至2022年12月1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ngtai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30-16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