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湾创100ETF联接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8100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81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5月21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1年2月2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