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5月20日
送出日期:2021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一年定开中高等级 基金代码 008139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2020-03-18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暂未上-
日 期 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20-03-26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郭卉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7-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严格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在追求长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
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资产。因上述原因
持有的股票等资产,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投资于中高等级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2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高等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及信用评级在AAA(含)到AA+(含)之间的债券;本基金所投资债券的信用评级以评
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
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债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
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06% 特定投资者
100万≤M<500万 0.04% 特定投资者
M≥500万 1000元/笔 特定投资者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3% 非特定投资者
100万≤M<500万 0.2% 非特定投资者
M≥500万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者
N<30天 1.5% -
赎回费
N≥30天 0% -
申购费: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
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
为如下三类:一是国内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二是本基金因投资标的的不同而特
有的风险;三是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等。
其中特有风险有:
1、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
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
损失。
2、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
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3、国债期货风险
本基金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或投资于国债期货,其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
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本次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主要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
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客服电话:021-68619600或400-606-6188(免长途
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