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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2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2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9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73,517,736.5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9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 2023 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 1 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15 日
除息日 2023 年 3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3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3 年 3 月 15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 2023 年 3月 17 日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