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20年5月25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由年费率0.80%调低至年费率0.60%,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费率调整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经本公司和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