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等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
基金主代码 0083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A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373 00837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0年3月9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7*24小时受理日常申购业务申请,但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日15:00后提交的业务申请视同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的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关于费率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关于费率优惠
1)本基金在我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网上直销优惠费率,即申购费率高于0.6%时,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卡、银行直联模式—工商银行卡、银行直联模式—招商银行卡、银联通模式所有银行卡、天天盈模式所有银行卡、富友支付模式所有银行卡、通联支付模式银行卡按申购费率4折;银行直联模式—中国银行卡按申购费率6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农行卡按申购费率7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建行卡按申购费率8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时,按申购费率执行。
2)通过我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汇款转账资金方式认、申购本基金按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本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认、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0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同时实施0折优惠。
3)通过我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现金宝赎回转申购(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A类基金赎回转申购基金)本基金按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本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0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同时实施0折优惠。
4)本基金在我司直销柜台(包括但不限于当面、传真、语音电话等公司认可的柜台委托方式)使用汇款转帐资金方式申购旗下基金按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本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0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同时实施0折优惠。
5)通过我司直销柜台使用现金宝赎回转申购(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A类基金赎回转申购基金)本基金,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0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同时实施0折优惠。
6)本基金自2020年3月9日起参加以下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等非现场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仅代销A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2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9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6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8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代销A类和C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2020年3月9日起在下列相关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网上直销
本公司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银行直联模式--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招商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中国银行借记卡、富友支付模式借记卡、通联支付模式借记卡、天天盈模式所有银行卡开通华泰柏瑞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使用上述模式(除中国银行外)通过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0.6%;中国银行卡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6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起点为10元(含),单笔上限为10万元(不含)。
未来如有新增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借记卡/资金结算模式,将另行公告。
2、代销机构
1)自2020年3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到以下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业务,最低扣款金额如下:
(1)仅代销A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定投最低扣款金额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
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
11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
1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
1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500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00
20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
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6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100
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00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3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3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3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35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3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3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3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3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100
4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3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
4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48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
4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5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100
5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5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53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5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5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56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2)代销A类和C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定投最低扣款金额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述定期定额最低扣款金额以上述代销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2)2020年3月9日起,本基金将参加下述代销机构的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
(1)仅代销A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3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代销A类和C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5.1.2场外代销机构
(1)仅代销A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3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38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5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5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8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5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7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代销A类和C类的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3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未扣除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2、基金管理人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即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次年的年度对日)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