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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3年6月12日起,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按照人民币0.34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中天(股票代码:000540)按照人民币0.14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庞大(股票代码:601258)按照人民币0.10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三只股票的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