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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 1月 20日
华商龙头优势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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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1月 19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10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龙头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555
交易代码 0085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5月 2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9,949,456.04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筛选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把握其显著竞争优势下所蕴含的长期投资价值。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地筛选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
司(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投资,把握其显
著竞争优势下所蕴含的长期投资价值。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龙头企业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
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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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2年 10月 1日 - 2022年 12月 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954,999.15
2.本期利润 743,626.6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6,076,509.6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2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4% 1.20% 2.57% 1.10% -2.03% 0.10%
过去六个月 -9.66% 1.14% -9.27% 0.90% -0.39% 0.24%
过去一年 -17.00% 1.58% -14.62% 1.02% -2.38% 0.5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77% 1.54% -8.54% 0.89% 5.77%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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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5月 22日。
②根据《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
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
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
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
界定的龙头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
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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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
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双全
基 金 经
理,权益
投资部副
总经理,
公司公募
业务权益
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
员
2020年 5月
22日
- 12.7
男,中国籍,经济学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2007年 8月至
2010年 4月就职于 SK
能源公司从事财务工
作;2010年 4月加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行业研究员;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5年 4月 7日担任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21年 1月 19日担任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月8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月2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改革创新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 8月 23日
起至今担任华商未来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5月 22日起至
今担任华商龙头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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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金经理;2020 年
12月16日起至今担任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2年 5月 19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远
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 9月 21日起至
今担任华商均衡 30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
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
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
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
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
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
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
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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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
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
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
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
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股市场经过 7月到 10月的调整之后,11月份开始上证指数企稳回升。国内方面,房地产支
持政策不断增加力度,从保交楼到保市场主体,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不断松绑,从债权融资到
股权融资,使得市场对于 23年经济企稳的信心不断增强,以金融地产为代表的房地产相关的产业
链上的公司估值修复明显。疫情防控政策也在这个阶段取得了重大的转变和突破,尽管短期对经
济和社会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从更长维度看,有利于缩短疫情对于生产生活的影响时间,促使
企业生产经营更快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在防疫政策大幅优化的背景下,市场预期被疫情压制的
出行链和消费链等行业将迎来明显的需求恢复,这些行业在过去两个月也取得了明显的表现。国
外方面,美联储加息幅度趋缓,从之前的 75BP下降到 50BP,于此同时,美元指数也开始回落,
人民币汇率企稳回升,市场对于国内外货币政策的预期也有所好转,有利于市场估值企稳。在这
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市场 11月份以来逐步企稳,但行业之间的表现分化非常明显,受益于政策
改善的地产链和具有疫后修复逻辑的出行消费的行业相对收益显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72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723元。本季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4%,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2.57%,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2.03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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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5,770,835.37 82.65
其中:股票 115,770,835.37 82.6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992,985.71 14.27
8 其他资产 4,316,769.24 3.08
9 合计 140,080,590.3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077,864.00 6.67
C 制造业 71,898,037.97 52.8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321,132.80 7.58
J 金融业 9,857,000.00 7.24
K 房地产业 8,135,797.40 5.9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80,900.00 4.7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3.2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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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5,770,835.37 85.0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31 三一重工 500,000 7,900,000.00 5.81
2 600276 恒瑞医药 200,000 7,706,000.00 5.66
3 600519 贵州茅台 4,000 6,908,000.00 5.08
4 601888 中国中免 30,000 6,480,900.00 4.76
5 002475 立讯精密 200,000 6,350,000.00 4.67
6 300122 智飞生物 60,000 5,269,800.00 3.87
7 600570 恒生电子 130,000 5,259,800.00 3.87
8 601615 明阳智能 200,000 5,052,000.00 3.71
9 600536 中国软件 86,080 5,021,046.40 3.69
10 601899 紫金矿业 500,000 5,000,000.00 3.67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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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
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
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立讯精密
2021年 12月 28日,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立讯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220号),主要内容:2021年 12月 3日,立讯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调整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其中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等数据不准确,导致立讯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相关期权注销及登记业务时出现错误。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于 12月 13日、12月 24日进行了补充更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条的规定。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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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182.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258,203.7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6,383.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4,316,769.2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2,039,208.8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30,189.3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619,942.2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9,949,456.0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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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中海国际中心 19层
基金托管人住所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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