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日期:2021年5月25日
送出日期:2021年5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008598
券指数
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8599
券指数C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吕姝仪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
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
况。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
投资目标
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
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
票据、债券回购、同业存单以及银行存款。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投资范围
投资于待偿期为1年至3年(包含1年和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
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标的指数投资方法,实现对中债1-3年国开行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分层抽样策略、替代性策略、债券
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N
赎回费
N≥7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C类销售服务费 0.1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持有人大会费
用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
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
跟踪偏离风险、与投资政策性金融债相关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
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
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
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敬请
投资人详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2、如发生下列情况,相应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规则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
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