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811,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893-9999 www.fjhxbank.com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319 www.jsbchina.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9 www.bankcomm.com
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302 www.njcb.com.cn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11-3 bank.pingan.com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www.qdccb.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28 www.spdb.com.cn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94 www.bosc.cn
9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86-96779 www.xacbank.com
自2020年01月13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