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
12月19日证监许可【2019】290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
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
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
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
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
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
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
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
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对本基金而言,即在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
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设置了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
投资人无法随时赎回(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除外)。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
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
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以及相关披露。
本基金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3日。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
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
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3.20%)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
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
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
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财务行政部、深圳管
理部等24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
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
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
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
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
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
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
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
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
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
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
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
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
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
从业者之一,从业经验超过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
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
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财富论
坛发起理事、秘书长、香山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
主编、《证券时报》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
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
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
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
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
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
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
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
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
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
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
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
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
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
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
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
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
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
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行政部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行政部副总监。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
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
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
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
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
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
(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
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
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资本管理
(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邹维娜: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国家信息中心中
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加入银华基金,历
任投资管理三部拟任基金经理、总监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公募投资总监、副
总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7日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18日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4年1月22日至2018年9月6日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4年5月22日至2017年7月13日兼任“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8日兼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22日兼任“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1日兼任“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7日兼任“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7月25日兼任“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
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
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
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
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
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
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
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
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
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
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曾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盘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
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
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
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676只,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
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
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把握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采用较灵活的资产配置
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
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
票期权和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40%,其中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同业存单投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0-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
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
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
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和现金
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A股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自
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
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通过选择流动性较好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流动性;通过
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
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度风险。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强调动态择时选股的
主动管理策略,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动态调
整的资产配置技术及相应的数量化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提高投资组合绩效。
3、港股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
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由于港股
市场股票价值相对A股市场长期处于被低估状态,因此,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价
值型港股通标的股票:
(1)对于A、H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股价相对于A股明显折价的港股通标
的股票;
(2)对于非A、H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本基金将考虑从行业的角度来比较
公司的估值,在同一行业内精选出相对于A股具有明显估值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
票,具体而言,从下面两个维度来进行个股选择:
对于大、中盘价值股,选择相对于A股同一行业的公司具有明显估值折价的
港股通标的股票,主要考察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倍数
(EV/EBITDA)、市销率(P/S)、每用户平均收入(ARPU)、股息率(DY)等估值
指标;
对于中、小盘成长股,选择相对于A股同一行业的公司具有明显估值折价的
港股通标的股票,主要考察成长倍数(PEG)等指标;
(3)对于仅在香港市场上市,而在A股属于稀缺行业的个股,本基金将选
择经营指标优于全市场平均水平且估值处于合理区间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主要考
察指标包括资本回报率(ROIC)、毛利率、主营业务经营利润率等。
4、债券投资策略
在资本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究判断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
际化趋势以及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自上而
下的策略构造组合。本基金对于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管理法作为本基金债券类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
宏观经济分析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作为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2)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通过分析和情
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债券的投资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
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
优化组合收益。
(4)在运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础上,通过分析个券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
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个券作
为投资对象,并形成组合。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
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5)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增强基金
资产的变现能力。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
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
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
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
投资。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
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
(1)避险。主要用于市场风险大幅累积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
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
(2)有效管理。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
货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提高投
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采取套期策略及单边策略提高组合收益。
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
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
用估值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5%
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
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作为香港蓝筹股指
数,是反映香港股市走势最具影响力的股价指数。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能够综合反映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
报情况。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
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或变更名
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
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
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
裁费等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开户和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
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
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4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
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对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风险揭示,
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在“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相关风险。
3、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