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06-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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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49号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23号于2020年12月10日准予延期。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9、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10、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11、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2、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A类:008844 上投摩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C类:008845
2、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5、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6、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待偿期1年到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9、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100万以下 0.4%
人民币100万以上(含),300万以下 0.2%
人民币300万以上(含),500万以下 0.1%
人民币500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1,000元
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为0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对应费率为0.4%,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0/(1+0.4%)×0.4%=39.84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39.84=9,960.16元
认购份额=(9,960.16+10)/1.00=9,970.1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970.16份基金份额。
11、为了促进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与投资人利益一致,基金管理人鼓励其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认购费优惠。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和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以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印鉴卡
◇《账户开户申请表》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港澳台人士及外籍人士投资资格证明材料(如需),包括境内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类开户信息补充收集表》及相关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印鉴卡》上签字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兵
总经理:王大智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www.cifm.com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华润大厦2705室(5180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2、代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