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增泰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89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从业人
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
件的有关规定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2452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0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 年 8 月 2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24,998,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24,998,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224,998,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基 金份 额
(单位:份)
10,000,000.00
占 基 金总 份额 比
例
4.44%
其 他 需要 说明 的
事项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通
过直销认购本基金,认购费为 1000 元,持有认
购份额的期限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
少于 3 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基 金份 额
(单位:份)
-
占 基 金总 份额 比
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0 年 8 月 21 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
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均为 0;
②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
金
10,000,000.00 4.44% 10,000,000.00 4.44%
自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
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
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4.44% 10,000,000.00 4.44%
自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免
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开放期和封闭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
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
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开放期指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
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
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
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
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每个开放期前,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及期限。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