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985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21年2月19日
恢复申购的原因说明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1年2月19日当天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并自2021年2月22日(含)起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关于后续恢复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开放申购业务期间(即2021年2月19日),当本基金累计新增申购申请总金额超过45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即2021年2月19日本基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若当日累计新增申购申请未超过45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当日累计新增申购申请超过45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2021年2月19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按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3年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除外)。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和暂停办理申购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规定媒介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6)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