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理销售机构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协商一致,自2021年6月3日起(含)在上述代销机构开通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8985)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具体内容:
销售机构 定投起点金额(元) 定投级差
华泰证券 10 无级差
广发证券
平安银行
民生银行
东方证券 100
东证期货
嘉实财富
国信证券
中信建投
长江证券
平安证券
光大证券
建设银行
上海银行
宁波银行
交通银行
工商银行 200
招商银行 300
浦发银行
光大银行
注:上述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上述机构的规定。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8)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5-9999
网址:www.dzqh.com.cn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stock.pingan.com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1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1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1)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锁定持有期(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除外)。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2、根据相关公告,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目前暂停办理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关于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相关事宜请以管理人最新公告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