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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大湾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大湾区 基金代码 009055
基金简称A 圆信永丰大湾区A 基金代码A 009055
基金简称C 圆信永丰大湾区C 基金代码C 009056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5月1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汪萍 2020年05月14日 2011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湾区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
大湾区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大湾区主题相关证券,其发行人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①注册在大湾区;②公司营运中心在大湾区;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来自大湾区。其中大湾区指的是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珠三角九市)形成的城市群。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以泛珠三角区域为广阔发展腹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珠三角九市已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本基金主题涉及的相关行业具体包括交通基础设施、港口航运、现代服务业、公用事业、消费升级、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环保等行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在动态跟踪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的市场影响和预期收益风险,评估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 投资价值,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圆信永丰大湾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00%
圆信永丰大湾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C 0.4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作为投资于大湾区主题相关上市公司的混合型基金,投资于大湾区主题相关的证券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主题投资的集中度相对较高。因此,本基金不仅需承受证券市场
的系统性风险,而且需承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公司经营状况、区域发展等影响投资回报的
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当大湾区主题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主要市场指
数。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3)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个人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
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投
资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前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已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个人信息处
理者应履行的程序,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gtsfund.com.cn)披露的《隐私政策》
及其后续做出的不时修订。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