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0年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联接A 基金代码 009079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类型 股票指数型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基金经理 崔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2月2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目标ETF投资策略;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等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注:详见《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
/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 1.0%
100万≤M<300万 0.6%
300万≤M<500万 0.3%
M≥500万 每笔1,000元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2%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T<7天 1.5%
T≥7天 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标的指数的风险:即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4、跟踪偏离风险: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标的指数的编制与发布等原因,导致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随之调整,基金收益风险特征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需承担投资组合调整所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6、投资于目标ETF基金带来的风险
由于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所以本基金会面临诸如目标ETF的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目标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目标ETF的技术风险等风险。
7、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汇率风险;(2)香港市场风险;(3)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4)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5)法律和政治风险;(6)会计制度风险;(7)税务风险。
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因此可能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同时由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监控流动性受限证券的种类、投资比例、内部审批流程、信息披露、日常风险监控等环节,做好危机处理预案,确保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9、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1)流动性风险;2)信用风险;3)市场风险;4)操作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还应关注外部监管机构或公司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5日证监许可[2019]1647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南方基金官方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