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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将自 2023
年4月21日起增加广发证券为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9111,C 类份额 009112)
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5 www.gf.com.cn
自 2023 年 4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广发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
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
重要事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
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上表。
广发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
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
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