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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
机构完成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
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是本基金的开放期,根据基金的资
产规模状况和近期市场情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特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开放期的最后一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基
金合同上述终止事由,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
托管费。
二、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
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xc-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
9200-759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