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信息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披露了天弘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0年年度报告,其中“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比例信息已更正,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基金信息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