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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29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易 方 达 年 年 恒 春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易方
达年年 恒春 纯债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3 月 2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 方 达 年 年 恒 春 纯 债 一 年 定 开
债券发起式 A
易 方 达 年 年 恒 春 纯 债 一 年 定 开
债券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292 009293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27 1.021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 币
元)
23,527,844.70 98,017.6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 (单位: 人民 币
元)
21,175,060.23 88,215.8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 人民 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095 0.087
注:根据《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 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
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8 日
除息日 2024 年 4 月 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4 月 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 资者红 利再 投资所 得的基 金份 额将按 2024 年 4
月 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 对红利 再投 资的
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 份额的 持有 期
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并 可以
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
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 式按照 红利再 投
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资者 其红利 再
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4 月 9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
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 www.
efunds.com.cn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
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